行业资讯
服务热线
18949868956
合肥市本级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发放到位!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我市人社部门迅速组织解读政策、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目前新增养老金已发放到位,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部分。
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养老金的1%(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以上(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4、执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
2018年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案例分析
1、企业退休人员王大叔,男,1947年5月出生,缴费年限38年4个月,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792元,调整待遇额为40+(39×2)+(2792×1%)+140=286元,增加286元。
【说明】:固定额部分40元,缴费年限部分39×2=78元,与本人养老金挂钩部分2792×1%≈28元,于2017年达到70周岁倾斜部分140元。
调整后李大叔每月养老待遇为:2792+286=3078元/月
2、企业退休人员李大爷,男,1948年6月出生,缴费年限35年3个月,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196.39元,调整待遇额为40+(36×2)+(2196.39×1%)=134元,增加134元。
【说明】:固定额部分40元,缴费年限部分36×2=72元,与本人养老金挂钩部分2196.39×1%≈22元。
调整后李大爷每月养老待遇为:2196.39+134=2330.39元/月
3、企业退休人员刘阿姨,女,1939年1月出生,缴费年限33年2个月,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349元,调整待遇额为40+(34×2)+(2349×1%)=132元,增加132元。
【说明】:固定额部分40元,缴费年限部分34×2=68元,与本人养老金挂钩部分2349×1%≈24元。
调整后刘阿姨每月养老待遇为:2349+132=2481元/月
4、企业退休人员杨奶奶,女,1932年5月出生,缴费年限21年8个月,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627.15元,调整待遇额为40+(22×2)+(2627.15×1%)+70=181元,增加181元。
【说明】:固定额部分40元,缴费年限部分22×2=44元,与本人养老金挂钩部分2627.15×1%≈27元,于2017年达到85周岁倾斜部分70元(注:因其分别于2006年增加高龄50元,2012年增加高龄50元,2013年增加高龄50元,2014年增加高龄70元,2015年增加高龄40元,所以在此次高龄调整部分增加70元,即:50+100+70+40+70=330元)。
调整后杨奶奶每月养老待遇为:2627.15+181=2808.15元/月
- 上一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全文
- 下一篇:合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