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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现就提交2018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2018年12月31日前(含2018年12月31日)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并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的单位(含外地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提交方式
劳务派遣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住所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外地劳务派遣单位在合肥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提交报告),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劳务派遣单位出具2018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回执(样本见附件2)。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于2019年4月4日前可分批将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包括受理存根)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联系人:调解仲裁管理处刘莉,电子邮箱:HFLDGX@163.COM,联系电话:63536169(传真),合肥市劳务派遣官方交流QQ群:384368506)
三、提交时间
提交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
四、报告事项
劳务派遣单位应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并如实报告2018年度下列事项:
(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六)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样本见附件1)涉及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公章。
2018年10月以后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可以不提交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报告核验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核验。对核验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逾期未报送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核验结果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在本行政机关网站公布。
六、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瑶海区:合肥市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瑶海区行政服务中心201窗口,联系电话:64490265;
庐阳区: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16号窗口,联系电话:65699354;
蜀山区:合肥市樊洼路和怀宁北路交口民生大厦1809室,联系电话:65123617;
包河区: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09室,联系电话:63357381;
高新区:合肥市创新大道2760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徽商银行三楼) 联系电话:65315587;
经开区:合肥市翡翠路398号经开区管委会B座2411室区人事劳动局劳动处,联系电话:63679192;
新站区:合肥市文忠路与前江路交口少荃家园47#一楼仲裁监察处,联系电话65777106;
肥东县: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县人社局二楼201室,联系电话:67735200;
肥西县:肥西县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南100米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305室,联系电话:68828956;
长丰县: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与南一环路交口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3室,联系电话66671047;
庐江县: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县人社局209室、210室,联系电话:87339557,87255110;
巢湖市: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市人社局三楼仲裁院,联系电话:82185821。